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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设1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电话:5804570,5811023 (二)政治处,负责局机关的党建并指导直属单位做好党建工作; 电话:5802240 (三)人武部(保卫科)负责城建系统人民武装工作,组织民兵军事训练和以劳养武活动; 电话:5510495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全市建设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电话:5807141,5803564 (五)审计科,负责制订城建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电话:5814742 (六)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城建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电话:5802430 (七)科研设计科(市抗震人防办公室)负责全市城建系统科研技术工作;研究制定和监督执行全市城建系统科技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规章制度、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电话:5812849 (八)村镇建设科,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计划;电话:5811526 (九)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综合管理工作; 电话:5807722 (十)城市建设科(市重点工程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建设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行政措施、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电话:5804114 (十一)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科(市城建招商办公室),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住宅建设的发展计划;参与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电话:5806624 (十二)建筑工程管理综合科 ,负责拟定建筑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电话:5461930,5461931 (十三)建筑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研究制订全市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并督促检查;研究拟定建筑业改革改制方案,并负责组织试点和推广工作; 电话:5807722 (十四)市政科 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和路灯工程的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组织协调、工程进度、质量、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实施过程管理;电话:5461945 (十五)公用科(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给水、污水管理、供热、燃气工程的设计审查、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组织协调、质量检查验收、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工作;负责城市给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城市节约用水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发、管理、保护工作。电话:5461946 (十六)园林绿化科,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起草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地方性行政措施,经批准后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电话:5415320 (十七)公园广场管理科,负责全市公园、广场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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