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民信息]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网-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信息
|
| 发布时间:2007-7-23 15:34:00 信息已经过期
浏览/回复:47次/0次 |
|
|
|
主题:赣榆反贪局,拿出你们的审讯录像,证明你们的公正 <script></script><script></script><script></script> <script></script> <script></script> <script></script>5月28日,江苏赣榆县供电局副局长梁继平被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实施监视居住,地点是在赣榆某乡镇的一小宾馆。赣榆反贪局部分审讯人员对梁某进行法西斯般的残酷的刑讯逼供,至6月1日凌晨梁某被殴打直死,直至下午18时才接到非正式通知受害者死亡,家属强烈要求见遗体,赣榆县检方以各种理由阻拦,甚至连受害者具体死亡时间都拒绝透漏,直到6月2日15时才被通知可以见遗体。这一恶性刑讯逼供致死案件在赣榆引起了巨大反响,也完全揭开了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一贯办案作风。其实,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用如此残酷的刑讯逼供审问嫌疑人的做法由来已久,只不过这次他们“不幸”失手,才使他们的卑鄙行径得以暴露。2006年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熊正良等人在办理该县教育行业几起受贿案件时,对几名被告全都实施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尽管有些被告人只收受了为数不多的购物卡,但经不住办案人员的残酷折磨,几名被告还是被迫按办案人员的要求承认“受贿”数额。已被判刑的有:井某(原江苏赣榆县青口一中校长),王某(原江苏赣榆海头中学校长),董某(原江苏赣榆海头中学后勤主任),夏某 (原江苏赣榆县罗阳中学校长);正在审理的有:张某(原江苏赣榆县教育局副局长),李某(江苏赣榆县广电局局)......可以说在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几乎都存在轻重不一的刑讯逼供。原江苏赣榆县教育局副局长张永栋在2006年11月的一审法庭上,向法庭陈述他受到的反贪局副局长熊正良等部分审讯人员的如下的刑讯逼供:“办案人员6天5夜不给我睡觉;迫使我几小时保持特殊姿势不动并把头部按在地上;不按他们要求供述就对我拳打脚踢;两名办案人员站在我的大腿根部用力对着地面碾;用钢针刺我脊柱;用打火机熏烤鼻孔等等。”经过9个案人员的多达6天7夜的轮番持续的折磨,用张永栋自己的话说“真是生不如死,神志不清,处于绝望状态,被迫一切都得按办案人员要求说和做。” 为了获取嫌疑人的有罪口供,他们对嫌疑人几乎都进行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同时为了获取相关的证据,他们对证人同样也都进行了刑讯逼供,随意关押,殴打,辱骂,恐吓证人。他们往往强迫证人按照他们事先准备好的供词供述他们“行贿”的事实和数额。 2007年1月17日,在赣榆县第十四届人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在关于2006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已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我们相信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人大会作的报告是严肃认真而真实的。如果是虚假的,那他们就是在欺骗人大代表、政府和法律,上级有关部门就应该依法追究他们的违法责任。 作为执法机关的反贪部门有责任举证他们没有对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与诱供。然而在多次庭审中,尽管被告人在法庭上都述说了他们所受到的刑讯逼供与诱供的事实,公诉人却都拒绝向法庭出示他们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法庭对被告人的受到的刑讯逼供与诱供的陈述,也从不进行实质性的调查。如此违背法理的行为,如此重要的证据,法庭对此竟也置之不理,枉法审案,判决,法律公正何在? 赣榆县人民法院在既没有认真核实被告在法庭上提出的受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与诱供的事实、又没有关键行贿人出庭的情况下,选择有罪陈述、回避无罪证据,根据当事人的毫无说服力的“被逼供出”的漏洞百出的口供,置明显的法理于不顾,于2006年12月18日判被告人张永栋犯受贿罪,天理难容! 本案上诉到中院以后,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机关竟又称“审讯张永栋的录像被不小心毁了”。这真是天大的谎言!他们能是“不小心”被毁的吗?这种骗三岁的孩的托词竟然被代表国家行驶执法权利的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机关来搪塞法律、搪塞被告人、搪塞法庭,实在是可笑,同时也令人深感震惊! 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机关之所以不敢拿出他们所谓的“全程录音、录像”,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故意隐匿他们非法拘禁和刑讯逼供的证据。 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熊正良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政绩或为了小团体的功利,而滥用法律,践踏法律的行为,早已引起赣榆广大干群的强烈不满。然而由于他们的特殊地位和权利,人们多是敢怒不敢言。据说反贪局查出的违法所得的大部分会返还给反贪局,并奖励办案有功人员;而且查出的案子中的违法人职位越高,涉案金额越高,反贪局的办案人员的政绩就越大。他们的一些行为不仅有损国家和法律的威信与尊严,而且会滋生腐败,拿法律与个人功利作交易。他们为了尽快出成果,急功近利,经常采取一些非法甚至是法西斯般的手段对待当事人。孰不知,这样做给国家,给党,给检察机关带来了巨大危害。他们不仅人为地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而且也严重破坏了党及国家司法机关在广大干群心中的信誉与形象。那些含冤的当事人,证人及他们的家属,亲戚,朋友等众多相关人和知道真相的广大干群会对国家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失去信任并可能产生抵触情绪,或有更强烈的情绪。给社会留下了不稳定的祸根,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安定。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能排除干扰,用测谎仪等手段立即调查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熊正良等办案人员的种种违法行径。 1.亲自提审证人李大博、被告人张永栋等和其他相关证人,了解事实真相。 2.调查张永栋在法庭上提到的曾见证他身上伤痕的几个同室人员。 尊敬的各级领导,青天在上,法理昭昭。作为执法、督法机关的赣榆县检察院反贪机关副局长熊正良等人借国家给他们的特权,置国法于不顾,对被告人张永栋等人进行残忍的刑讯逼供与诱供,背后到底暗藏什么阴谋?是受人指使,还是为一己私利?请领导明察。 我们希望严惩凶手,否则死者梁继平死不冥目,张永栋等人将含恨终身! 我们希望赣榆县检察院反贪机关拿出你们的审讯录像,证明你们的公正与清白! 我们相信党和政府能为民做主,还赣榆人民一片安宁,还被告人以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
|
联系时说明在unu5.com看到的信息,将会获得更多的信任。 |
|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 |
| 相关信息: |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传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小说学院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下载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集中营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生活馆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的电子商务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花园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的本土化
- 我要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
- 赣榆县教育局张永栋优化日记
|
| |
|
|